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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讓孩子不再在無人的夜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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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讓孩子不再在無人的夜里哭泣!

         2003621日傍晚, 成都市青白江區(qū)青江西路65號院的居民發(fā)現了李思怡——三歲的她,已在多日的饑渴中,變成了一具小小的尸體。因為民警的玩忽職守,她的母親被逮捕戒毒后,沒有人去關照這個被鎖在家中的小女孩。
    記者寫到,人們發(fā)現,門上有她的手抓過的痕跡,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損傷,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過的痕跡.她可能晚上受到驚嚇曾經躲進衣柜.通過地上的痕跡,屎尿被小心地放在衛(wèi)生紙里的狀態(tài)看,這個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我必須做點什么,否則我將無法面對自己的孩子,無法面對自己的良心."

    十年。同一個月的同一天,仿佛是怨靈的咒詛——南京,江寧,這個大地上慘絕人倫的一幕竟然重演,這一次,死去的是兩個孩子。彷佛人的心被撕裂的還不夠徹底,620日,兩個小小的孩子在緊閉在家中被發(fā)現,已經化為干尸。一個一歲,一個四歲。所有的細節(jié)需要莫大的勇氣才能去了解,而了解之后,會是很多很多人心中一輩子無法揮去的噩夢。今年3月,這兩個孩子已經因為極度饑餓,險些死去,四歲女孩僥幸打開了門,光著屁股站在寒冷的樓道里求救,頭上已經長出了蛆蟲,她狼吞虎咽地吃下好心人送來的包子,而一歲的妹妹被發(fā)現時,正爬在抽水馬桶里,吃糞便,身上頭上都是糞便。
    如果有地獄,這已然是地獄了吧?如果這個世界的苦難有盡頭——這已然是盡頭了吧?
    但,不是。
    此后,兩個孩子依然被送回到她們吸毒成癮在夜總會上班的母親身邊,而父親因為吸毒正在監(jiān)獄里。毒蟲母親時常消失。在一個多月前,鄰居最后一次聽到兩個孩子的哭聲,呼喊媽媽的哭泣,和小手拍門的聲音,最長的時候,那小小的手掌曾經整整拍了一夜的門。
    我以為,最恐怖的恐怖片,也不過是如此。
    恐怖片有片尾。但這個故事沒有。
    在一個半月前,她們終于沉寂,不再打擾她們已經不勝其煩的鄰居。
    我無法想象她們離開這個世界之前,經歷了什么。在看到李思怡死訊的那天,我曾長哭如號,而今天,我覺得自己不配,不配流淚。所有的眼淚已經被那兩個受盡了苦難的小生命流干。我怎配流淚?每一個圍觀者在這兩個小小的亡者面前都有罪,你和我,整整一個世代的人都有罪。在這些沉默死去的羔羊面前,在一個兒童命若草芥、投胎需要是技術活的年代里,我們都是沉默的幫兇,冷酷的謀殺者。
    有人會說,你看你看,派出所都還上門走訪過,鄰居也曾經報過警,還給過吃的。社會盡責了——比之李思怡,從連一個小指頭也不為一個孩子抬一下,到如今還能夠上門走訪,似乎是有了進步。但是,結果有什么不同么?
    當兩個孩子滿身糞便奄奄一息出現在警察視野里的那一刻,事實已經如此鮮明:除非她們立即得到妥善的看護,否則,死亡只是一天兩天的事。在一個喪失人性的吸毒母親手里,餓死一個孩子,不需要十天或一個星期的周期。這樣的常識還需要重復么?發(fā)放每個月800元的現金根本沒有可能救濟到孩子,一個毒蟲母親不會把這錢變成孩子們的食物——這些常識還需要教給專業(yè)人士警察么?
    在美國,一個新生兒出院時,如果家長沒有帶上安全座椅,醫(yī)生會阻止他們離開——因為不把孩子放在安全座椅里開車是危險而可能致命的。如果想自行出院,醫(yī)生會馬上報警。無論是教師、護士、醫(yī)生或鄰居,一發(fā)現孩子身上有傷痕,第一反應都是報警。在他們的《虐待罪》中,并不僅僅指監(jiān)護人對孩子的毆打辱罵肢體傷害,監(jiān)護人如果沒有盡到應有監(jiān)護之責,讓孩子遭受意外傷害,比如——在中國最常見的,洗澡時開水瓶放在孩子邊上,把孩子燙傷了,一樣會被起訴,《虐待罪》中有一項罪名叫忽視罪,因為監(jiān)護人的看護不當、疏忽了孩子應有的需要而造成傷害,一樣屬于虐待。
    但是,兩個孩子被命運眷顧了一次,她們的遭遇已經曝光在這個世界眼里,超過100個成年人知道她們處于一個雨果也寫不出來的悲慘世界里,沒有人,為兩個哭泣嘶喊的小生命再多做任何一點能改變她們死亡命運的事。沒有,一個也沒有。
    曾經有人說,要為死去的李思怡立一座碑。而實際上,為這些死難的孩子立碑,那么最終我們會看到一座哭墻,長城那么長。每天不斷更新的新聞,刷新著我們對于慘劇恐怖的認知底線。
她們的小身體被運出小區(qū)。
    整棟樓,每一戶人家都掛上了辟邪的桃枝和紅布。

    是害怕那受盡苦痛的小靈魂徘徊不去么?還是良心上永遠盤旋著那小手指叩門的聲音?
    李思怡小手在門上剝啄的聲音,永遠刻錄在我心里,每逢讀到孩子遭難的新聞,她的名字必定被喚起。而我永遠也沒有想到的是,悲劇會以更慘烈的形式上演。她不是第一個,她們也將不是最后一個。
    好的制度會最大程度地遏制人性里的惡,壞的制度會滋養(yǎng)人性里的惡。在一個沒有規(guī)則、也沒有法制保護的世界里,易糞而食的互害社會里,道德和人性都在坐沒有剎車的過山車。陽光下打了雞血似的大唱贊美詩,背地里給一個垂死的嬰兒送一口奶,都成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歐美擁有成熟而健全的兒童福利保障法。在兒童是國家的財富、民族的未來的國家理念的推動下,國家不可推卸地負擔起責任,從對家庭的生育津貼、到父母的產假優(yōu)待,到棄嬰的收養(yǎng),到被虐兒童的救護救助,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社會機制。理念、法律、機構、執(zhí)行者和公民的責任義務。如果教師、社工、醫(yī)護人員發(fā)現兒童有被虐待的痕跡而沒有報警,會被追究相關責任,這就使得,報警成為了一種責任而不是義舉!豆勿稹纺遣侩娪袄镆睬逦爻尸F了他們的執(zhí)法理念,一涉及兒童保護,寧枉勿縱,因為任何一次的縱容,可能都是以一個孩子的生命為代價。
    而在本土,我們高聲歌頌接住墜樓小孩的快遞哥,譴責不負責任的監(jiān)護人卻成了喪盡天良的不和諧之音,而一轉身,昨天,一個六歲男孩,就從家中陽臺墜下,這一次,沒有快遞哥,他死了。鄰居說,他曾經多次在陽臺哭喊媽媽,最長的一次,哭喊號叫了兩個小時。這一次,他死后兩個多小時,他不負責任的父母,才匆匆出現在業(yè)已冰冷的尸體旁。
    一個財政收入過10萬億的政府。一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象陜西女子懷孕7個半月被強行引產、女子產子后棄于下水道,這些慘劇在明天又會成為CNN、BBC或其他媒體的頭條。無數的人會問:這他媽的是為什么?!!
    我見過本國若干家庭,苦苦期盼領養(yǎng)一個孩子。因為領養(yǎng)門檻奇高,販賣兒童成了一個可怕的巨大市場,我也見過世界各地渴望領養(yǎng)孩子的家庭,排隊排五年,哪怕領養(yǎng)到一個殘疾孩子,也欣喜若狂愛若珍寶。而同時又見到那么多孩子螻蟻一樣死去——
    一個政府,為了推卸自己對未成年人應盡的保護之責,減少財政支出,生生將《未成年人保護法》刪減了六百多條細則,最后讓這部法律演變?yōu)橐槐静菁垺Nㄒ慌c未成年人保護相關的機構——未保委,是一個掛靠于共青團名下的民間組織。唯一聲稱保護婦女兒童利益的組織——婦聯,會配合計生委去抓捕孕婦、說服引產。
在一個糟透了的制度里,每個人都是悲劇的道具。在一個遍地野火暗燃的荒原上,每一個人都可能在明天焚身以火。悲劇里沒有人能夠笑著離開——我亦知道,我的呼吁細若蚊鳴,象希緒福斯一樣推動巨石,周而復始,也許注定沒有任何改變。但我一直在用英國兒童福利保障法出臺的歷史鼓勵所有人。

         1889年,英國出臺了《預防虐待兒童和保護兒童法》——這部法律的出臺,被稱為兒童保護第一個黃金時代的開始。它的出臺與當時的英國議員洛克有極大關系。洛克是一個人道主義者,最初他致力于推動動物福利的保

障,并為此在議院中痛打他的反對者,并呵斥:你是人類,可以喊叫疼痛,而動物不能!”——他促成出臺了世界上第一部動物福利保障法,隨后,一起嚴重的虐童事件進入他的視野,一個養(yǎng)女被殘酷的養(yǎng)母虐待,法律和警察卻束手無策,洛克在法庭開庭時,以一襲斗篷裹住那個遍體鱗傷的孩子,走進法庭,將孩子呈放于法官面前:我請求援引動物保護條例,對這個動物進行保護。這個巧妙的比喻將流血的真相和盤托出,輿論嘩然。之后,兒童福利保障成為嚴肅的議題。
    請注意,這是124年前的事。
         20世紀被成為兒童的世紀,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了兒童是享有和成人一樣的權利的主體的權利理念。
    《兒童權利公約》共有54項條款。根據《公約》,凡18周歲以下者均為兒童,除非各國或地區(qū)法律有不同的定義!豆s》規(guī)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兒童應該享有的數十種權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權、全面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全面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
    《公約》通過確立衛(wèi)生保健、教育以及法律、公民和社會服務等多方面的標準來保護兒童的上述權利。
    《公約》指出,締約方應確保兒童均享受《公約》中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不因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身份、出身、財產或殘疾等不同而受到任何歧視。締約方為確保兒童的福祉,應采取一切適當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在制定相關政策和落實中以兒童利益最大化作為首要考慮。
    中國,是《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
    有經過190多個國家確認的權利理念,也有經過100多年發(fā)展的歐美成熟的司法制度,中國的孩子還活在1889年之前。
    還要流多少孩子的血,中國人才能有一部《兒童權利保障法》?
    人皆有惻隱心,人皆有子,十年一覺思怡夢。百年不盡兒童淚。
    中國孩子,能躺在一個安全的天空下,做著沒有傷害、饑餓和虐待的中國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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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卻的紀念——寫在李思怡案十周年日

我為eg狂 于 2013/6/24 20:40:10 發(fā)布在 凱迪社區(qū) > 貓眼看人

今天,一連接到幾個新浪微博網友艾特,轉給我一條不幸的消息:
   今天上午,南京江寧2個女孩被民警發(fā)現死在家里,尸體腐爛,分別為兩歲和四歲。鄰居說,小孩父親犯罪被抓,警方每個月補助兩個孩子800元錢,孩子母親拿了錢不管孩子,兩個孩子可能是被餓死。前兩天民警來看孩子沒人開門,今天發(fā)現兩人已死亡。
   在一瞬間,眼淚不可抑止地涌上眼眶。倚在我身邊幸福地玩兒著IPAD的女兒幺豬不解地看著我,問我怎么了。我說,我看到一條消息,我想哭了。女兒說,你已經哭了好不好?我沒法再言語,只能淚眼模糊地看著電腦屏幕,腦中風起云涌!
   我知道網友們?yōu)楹伟匚摇K麄兌际沁記得“李思怡案”的人。而我,是揭露“李思怡案”的當事記者及被“李思怡案”改變了一生的人。在此類慘痛的新聞面前,我們有著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共同思緒。
   再一看時間,6月21日,我驚呆了!怎會這么巧?距離2003年6月21日深夜,我接到“三歲女孩李思怡餓死家中”的新聞線索,正好整整十年!十年前的次日——2003年的6月22日,我所在的報紙《成都商報》刊登了李思怡被餓死家中的消息。當天下午,我采訪到了李思怡餓死的真相——警察抓走了她的吸毒媽媽,卻因各種原因未能執(zhí)行相關程序,媽媽跪地相求卻不被警察信任,三歲的思怡因此活活餓死。
   當天晚上,披露這一駭人聽聞的真相的后續(xù)報道被有關部門壓下,我一怒之下真名實姓將報道公布在網上,并公布了本人手機號。此后,世界各地媒體趕赴成都采訪,相關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成都市公安局長也因此“下課”。而我則被停職兩年。我由此對新聞事業(yè)徹底喪失信心,最后轉行作了編劇。
    而不知不覺中,已是十年過去。十年,3650個日子!人生,又有幾個十年?十年前,我28歲,女兒還在呀呀學語,十年后,我38歲,女兒已經比我還高了!這期間,我的人生已歷經過山窮水盡和柳暗花明,也經歷了人生中最重大的打擊——先后送走了兩位我的至親——我的婆母和我的父親!在十年歲月的沖刷中,有些人,有些事,漸漸沉淀,掩埋,表面上已看不出痕跡?墒强倳谀硞節(jié)點,某個情景,曾經發(fā)生的一切便會破空而來席卷而至。然后----然后便是長久的回憶,思索與感嘆!
    在整整十年之后,再回憶當初采寫“餓死三歲幼女”事件的經歷,對我來說是一種難以言狀的折磨——那種疼痛、沉重、絕望的感覺,絲毫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減輕。做記者,面對一個又一個動人心魄的新聞事件,往往會經歷難言的煎熬。而這些煎熬,又以李思怡事件為最。
    2003年6月21日晚9時過,我正準備下班。部主任蔡軍叫住我說,新聞熱線剛剛接到一條線索:青白江區(qū)一個居民小區(qū)餓死了一個3歲的小女孩。那孩子一直和單親媽媽相依為命,但她的媽媽失蹤一周多了。蔡軍說:“你剛做了媽媽,可能對這條新聞更有感覺”。
    我是2002年1月11日做的母親。我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小名幺幺。為了讓她能健康成長,我又按家鄉(xiāng)風俗,給她取了個“賤”名兒:幺豬。意思是希望她能像頭小豬一樣,能吃能睡好養(yǎng)活。
    我提著相機和采訪本,開著采訪車上了高速公路,直奔離成都約三十公里的青白江區(qū)。我一邊開車,一邊給我丈夫、時任中國新聞周刊的主筆唐建光打了一個電話,說我接到了一個從來沒有做過的新聞:一個孩子被單親媽媽遺棄在家,活活餓死了。他聽出我的話音透著異常的激動,勸告我要冷靜。
   我那時已有8年的新聞從業(yè)經驗,我知道,作為一名記者,在面對任何新聞時,首要的就是客觀冷靜。
   但這份經驗式的冷靜在到達現場后受到了考驗。
   孩子的尸體剛剛被運走,現場彌漫著難言的惡臭,令人窒息。大大打開的房門里滿地蛆蟲蠕動,一個戴著口罩,穿著長筒膠靴的人正在給房間消毒。我呆立在門口,看著亂七八糟的污穢的現場,思維陷入短暫的空白。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開始采訪目擊者和死者的鄰居,在現場調查情況的警察,以及這個社區(qū)的居委會主任。
   我了解到,孩子叫李思怡,3歲半------
   一個男警察神情嚴肅地對我說,我不能接受你的采訪,但歡迎你來采訪這個事。這是一個悲劇,可以告訴大家,毒品有多么害人!娃兒的媽是個吸毒的,還以販養(yǎng)吸,娃兒走到這一步,不是偶然的------
   當我結束采訪,已是凌晨零時。我一邊飛快地開車回成都市區(qū),一邊給丈夫打電話。我的心被種種難言的痛楚充塞,我不想哭,可是眼淚卻像無法關閉的水閥,不停地往外涌,視線模糊一片。而為了趕著上版面(凌晨1時截稿),我把采訪車開得飛快。我已經顧不上高速路上超速的危險,那時,我覺得一切都不再重要,包括我的生命。重要的是,一個年僅3歲的孩子,居然在我們的繁華都市里,在一個住著數千人的居民小區(qū)里,被活活餓死了-------
   同為一個年輕的母親,我相信沒有哪一位母親會忍心讓自己的孩子活活餓死,我想,小思怡的媽媽一定是在外出了事,很可能也已經死了。我對自己說,這是一個悲劇,這是一個意外,沒有人希望它的發(fā)生,也沒有辦法能夠避免。
   一路上我已打好了腹稿,回到辦公室,我用半個小時的時間完成了一千余字的稿子,傳給了版面編輯。我守在編輯部,一直等著出了報紙的小樣才離開。
   回家后,我叫醒母親和姐姐,給她們看報紙的小樣,給她們講這個慘絕人寰的新聞。
   床上睡著我1歲5個月的女兒,和我剛滿3歲的侄兒。我和母親、姐姐坐在床前,都哭了。一直到凌晨3點,考慮到第二天還要追蹤報道,我才勉強入睡。
   第二天,我的報道在2版上以醒目的版面見報了。附報道原文:
  本報訊 (記者 李亞玲 攝影報道)昨晚,一幕令人震驚的慘劇在青白江一小區(qū)上演———約一周前,一個“癮君子”母親把年僅3歲的女兒獨自鎖在家中不知去向,昨晚,聞到異味的鄰居報案后,警方破門而入,才發(fā)現那個可愛的小女孩早已慘死在臥室門后。
  “我們這兒有個3歲的小女孩,被媽媽鎖在家中活活餓死了……”昨晚9時30分,本報新聞熱線86612222接到了這一令人震驚的消息。記者迅速駕車前往事發(fā)現場青白江區(qū)“九千
小區(qū)”1幢3單元1樓。
  數天來,樓道傳出一股臭味
  小女孩的尸體已被送走,警方已封鎖了現場。數十位鄰居默默地守在門外觀望,神情都很凝重。昨天傍晚他們在單元門外休息,老是聞到一股奇怪的“臭味”,找了許久才發(fā)現臭味來自1樓樓梯左側的李家。想到已一周左右沒見過李家母女倆了,他們立即向家委會反映情況,家委會隨后報了警。
  震驚:幼小的身子已腐爛
  家委會的王大爺隨團結派出所的警官破門進入了李家,看到的景象令他們震驚:整套房子門窗緊閉,臥室門還用一根繩子牢牢地拴住,解開繩子打開房門一看,孩子倒在門后的地上,幼小的身子早已腐爛,但看上去沒有明顯外傷……孩子惟一的親人———媽媽不在家,房間里沒有食物,也沒有水。消息傳出,人們都認為孩子是被活活渴餓致死的:“小丫頭平時身體很好,沒病沒痛的,不可能是突發(fā)疾病而死。這么熱的天,沒東西吃,沒水喝,一個3歲的孩子能捱得了多久?”
  鄰居說:那個招人喜歡的小精靈……
  鄰居們說,孩子有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李思怡(音),長得也非?蓯郏簣A圓的臉、大大的眼睛,頭上總是扎著兩個小馬尾,見了年輕人就喊叔叔阿姨,見了老年人就喊爺爺奶奶,屬于那種很乖巧很招人喜歡的小精靈。
  可是孩子的身世卻非常不幸:她的母親李桂芳(音)長期吸毒。約10余年前,李桂芳的前夫因殺了人被判刑,李與前夫離了婚,兩人所生的兒子判歸前夫撫養(yǎng),隨后李就在社會上晃蕩,并染上了毒癮。李的社會關系很復雜,小思怡到底是誰的孩子鄰居們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個禿頂男人常來看望小思怡,而小思怡叫那人“爸爸”。但這個“爸爸”已經有好幾個月都沒來看過小思怡了。李桂芳所住的房子是其父親留給她的。自從李父死后,母女倆的生活就變得非常窘迫。
  母親經常把她鎖在家中
  據在小區(qū)里開茶鋪的一位婦女稱,李平時還是非常疼愛這個女兒,只是手里沒錢,不能很好地照顧女兒。另有幾位鄰居反映,李經常離家外出不知干什么,而出門前就把女兒鎖在家中,孩子經常從窗戶里探出頭來給他們打招呼。也許是習慣了這種生活,這孩子平時不愛哭鬧。約一周前,李又離開了家門。“這次是把她鎖在最里間的臥室里,隔著兩道門,娃兒即使哭鬧外面的人也聽不到……”由于孩子死在門后的地板上,人們猜想孩子死前一定曾拼命地打門,可是稚嫩的小手又能敲打多久呢?
  也許她曾經哭著敲打房門、直到聲嘶力竭……
  昨晚10時過,戴著口罩、穿著膠靴的消毒員給整套房子仔細地消了毒。記者看到了正對房門的里間臥室———那里就是一個幼小的生命倒下的地方,屋里很亂,地板上堆滿了亂七八糟的東西。想象著3歲的小思怡哭著敲打房門、直到聲嘶力竭最終倒下,想象著這個可憐的孩子死前可能曾經歷過的漫長的痛苦、悲傷、恐懼、無助和絕望,記者的眼淚奪眶而出。
  小思怡的父親在哪里?母親又到哪里去了?狠心的母親為何要把女兒獨自鎖在家中一去不回?希望知情者撥打本報新聞熱線86612222提供線索,本報將給予重獎。
報道末尾還特地提醒讀者們:小思怡的父親在哪里?母親又到哪里去了?狠心的母親為何要把女兒獨自鎖在家中一去不回?希望知情者撥打本報新聞熱線86612222提供線索,本報將給予重獎。
當時,我仍以為這是一個意外。因為我猜想孩子的母親可能是在外吸毒出了意外。上午9點,我到報社和主任蔡軍商量追蹤報道的事。
青白江公安局對李的吸毒史非常了解,我還在想找個什么角度,怎么說服公安局宣傳處,讓熟悉李的情況的警官接受我們的采訪。若是著眼于對“毒品危害”的批判,獲得通過的可能性較大。因為再過幾天就是六二六國際禁毒日了。
按我們經往的經驗,公安局應該會同意我們的采訪。但沒想到,我們遭到了不容商量的堅決拒絕。從對方的口氣中,我們感覺到,公安在這件事的處理上“有問題”,這個案子可能有著不同尋常的背景。
這時候,辦公室電話響了,一位神秘的男讀者,用很低沉的聲音說,孩子的母親李桂芳并沒有失蹤,也沒有意外死亡,而是因為盜竊,被抓到了派出所。結果警官發(fā)現她是吸毒人員,把她送去強戒了。他說當時他曾親眼見到李桂芳跪地哭求警察,說家中還鎖著3歲的女兒,要求回家去安置了女兒再去強戒,可是警察沒有理她。他還說,李現在某戒毒所,我們可以想辦法證實。這位讀者不肯提供他的聯系方式,只說他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叫我們不要懷疑他。
我立刻以李桂芳的親屬的名義,給某戒毒所打了電話,果然,李正在該所強戒。但接電話的管理人員拒絕讓李聽電話,也拒絕“親屬探視”。
我們馬上查詢有關強戒的法律規(guī)定。我們終于明白了,公安為什么不同意接受采訪了:當公安部門對吸毒人員進行強戒時,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當事人的單位、親人或所在居委會。而在對李的強戒過程中,公安顯然存在瀆職行為。
我不再哭了。因為,悲痛已經轉化為悲憤。我迅速進入了職業(yè)角色,開始調查這件事的情況。真相很快大白:2003年6月4日中午,李桂芳已身無分文。她的一位朋友花錢請她和小思怡吃了一頓簡單的午餐。隨后,李將女兒鎖在家中臥室內,隨朋友前往離青白江十余公里外的金堂縣(與青白江區(qū)同屬成都市管轄)紅旗超市行竊。她偷了兩瓶洗發(fā)水,被當場拿住。隨后,在金堂縣趙鎮(zhèn)派出所,李的尿檢呈陽性。警方決定送她去強制戒毒。李哭著跪求警官,說家里還鎖著3歲的女兒,警官開始沒相信,后來表態(tài)說會打電話通知青白江警方去處理。李就這樣被送走了------
直到17天后、6月21日晚7時,餓死的小思怡的尸體腐敗,臭味影響了鄰居的生活,這一慘案才被世人知曉。
6月22日晚8時,我正在報社辦公室內趕寫追蹤報道,這時,我接到了上級的通知:這篇報道就此打住,禁止追蹤報道。
當時已作了8年記者的我,被禁止報道的事早已屢見不鮮?墒牵瑥奈从心囊患氯邕@次這般讓我深受刺激。我很清楚,小思怡的親人早與她的母親形同陌路,她的母親是一個正在強戒的吸毒人員,如果真相就這樣被掩蓋,事情的結果很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是當時惟一知道事件真相的記者。我如果選擇緘默,伯仁雖非我而殺,與我殺何異?我是一個天性膽小的人,我最怕良心的折磨。
我考慮了十來分鐘,決定把這個消息發(fā)上互聯網。我進了西祠胡同網站的“記者的家”的論壇,以“一位記者兼母親的憤怒——公安抓走母親卻不通知親屬,三歲幼女活活餓死家中”的標題,發(fā)了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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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香暗渡 發(fā)表日期: 2003-06-22 20:01:38 返回《記者的家》 快速返回
622日晚,成都市青白江區(qū)發(fā)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慘劇。多日前,一個三歲幼女被吸毒母親鎖在家中,母親一去不回,直到22日晚鄰居聞到尸臭報警,當地警方破門而入才發(fā)現小女孩已活活餓死在臥室門后------(詳細報道請看成都商報電子版上原稿,請見諒我粘不上來,請直接輸入成都商報可進入成都商報電子版)
采訪到寫稿,剛為人母/生了一個可愛女兒的記者都心痛如絞。想想一個三歲的孩子從哭叫敲門到聲嘶力竭倒下再到死亡需要多長時間?她死前經歷了怎樣的恐懼痛苦悲傷無助和絕望?這段期間她的親人們和鄰居們都在干什么?
二十三日凌晨3時,記者發(fā)完稿后回家,給母親和姐姐講起此事,大家都哭了,一夜未眠。我們在心里千百遍地詛咒這位喪盡天良的母親。記者本人甚至想如果找到這位母親以記者的身份采訪完了后,還一定要以一個母親的身份替那孩子給她兩耳光。
但今天追蹤采訪的結果出人意外——這位母親并未死在外面也不是有心要致孩子于死地,她六月四日把孩子鎖在家后到離青白江十多公里外的成都市金堂縣盜竊并吸毒,結果被公安抓了,被送往戒毒所了。
據一個和該女同時被抓的吸毒人員稱,當時這個叫李桂芳的婦女曾跪地哭求公安,說她家中還獨自鎖著三歲幼女,哀求對方讓她回家把孩子放出來交給其他親友她再回來投案,但警察不許,也未打想辦法核實李的話,也未給李的當地派出所打電話(當地派出所熟知李家情況),也未通知李的家人(李有兩姐一兄)。于是三歲孩子就這樣被所有的人遺忘在家中。在這大熱的天里,沒水喝沒食物吃沒人理睬,也沒有人想起她。于是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悄悄地死了!真是慘絕人寰!
回來正在寫稿,公安局已經惡人先告狀了,打電話給市領導說記者亂報,說什么記者不采訪警方(警方拒絕采訪,相信各位同行都知道采訪警方的難度),說什么記者亂報孩子的母親失蹤,其實明明被我們送去戒毒了嘛------是的,人是早就送去戒毒了,可是為什么不通知有關部門和她的家人?當事警官在聽到女子哭訴家中有幼女獨自被鎖的時候引起了足夠重視嗎?雖然吸毒人員的話大多不可信,可為什么不打個電話核實一下?一個電話就能挽回一個女孩悲慘的命運!那是一個年僅三歲的孩子啊!本想象追孫志剛案一樣大肆深入追蹤,并寫好了追蹤方案,可市領導不問青紅皂白就通過市委宣傳部把追蹤報道封殺了。
當了八年記者了,什么黑暗都見得多了,我已很少流淚。可是這次領教的黑讓我出離憤怒。我不僅是一個普通的記者,更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一個普通的母親,我為這孩子放聲大哭!我為有這種母親這種公安這種社會這種世間一哭!
這樣的冷漠執(zhí)法,這樣的知法枉法!
有哪位同行能不受本市宣傳部門約束的,對此事感興趣的請與本人聯系。六二六禁毒日在即,這可是絕好的題材,同時還有黑暗執(zhí)法的內幕可挖!先在這里謝過各位同行了!本人電話138080-------
注:李桂芳現在仍不知女兒已死,還在戒毒所為女兒提心吊膽------家屬已聚在一起,準備為慘死的孩子討個說法。他們說,雖然與李不和,但如果知道李被抓了家中只剩幼女,肯定會砸開門把孩子救出來,也就不會發(fā)生這樣的慘劇了。
   這個帖子迅速引起強烈反響,眾多網友立即跟帖。這時,我公布了自己的真名,以證實這件事的真實性。北京青年報,南方周末等報紙的編輯記者迅速給我打電話了解詳情。
   一個小時后,市公安局計算機監(jiān)察部門給報社打來電話,建議我刪除此帖。有關領導也給我打電話,說我此舉違反新聞紀律。我只好打電話給西祠胡同,請求刪除了這個帖子。但在刪除前,我上網通知網友們存下這個帖子。十分鐘后,此帖被刪除。
   第二天,來自全國各地的媒體記者趕赴成都。第三天,美國、英國的傳媒記者也在和我聯系,并有人來到了成都。但我沒有見他們。因為此時,我已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我早有心理準備,但我不想連累我的報社。
我在互聯網上公布這一消息后的第二天即623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宣傳處的兩位警官來到了報社,要求見我。被分管我的報社領導勸止。領導認為當時警方不適合與我直接面對。在他們離開后,這位領導找我談話。我當時仍處于激憤之中,我們的談話不到三分鐘就結束了。我說:我一點也不后悔,就算重來一次,我還是要發(fā)。就算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發(fā)。領導沉默了一會兒,什么也沒說,只說你先下去吧,冷靜一下。
事態(tài)在進一步擴大。成都市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每天都有大批記者前往采訪。622日之后的一個星期四,上午成都市委召開常委會。一位分管宣傳的市委領導說,像李亞玲這樣的記者簡直就是害群之馬,要堅決清理出記者隊伍。常委會散會后不到一小時,我就從一些渠道聽到了有關會議內容。我知道自己原本想堅持到白頭的記者生涯,已就此走到了盡頭。
我去向同事了8年的主任蔡軍辭別。蔡軍勸我說,尚未得到正式通知,叫我稍安勿躁。于是我請了假,到美容院洗臉。事已至此,我必須善待自己,以良好的狀態(tài)迎接即將到來的一切。
在美容院,我又接到幾個同行的電話,向我傳遞來自各個渠道的信息,大意都是說我這次肯定下課了,要我做好心理準備,他們支持我。我閉著眼聽電話,眼淚不停流出來。為我洗臉的美容師也沒法再工作,抱著我哭了。她說,給你洗了幾年臉了,也許,我以后再也不能給你洗臉了,你是一個好記者,我?guī)筒涣四,今天?yōu)惠你吧,不收你錢了!
這時,我接到了電話,說成都市委的有關領導找我談話。我去了。那個曾經冷厲地說要把我堅決清除出記者隊伍的領導,此時笑得很和藹,她甚至說我很像她的女兒,她的女兒也和我差不多大----我說,要開除我不要在現在,因為現在已經有國外媒體來了。如果在這個時候開除我,會把事情政治化。對誰都不好。也請允許我接受外國媒體的電話采訪,我會注意分寸,這樣才能給事件降溫。領導說,說要開除你,只是我的一時氣話。你還這么年輕,我不會不給你機會的。
晚上,我接到通知,一位自稱某秘書的叫我開著手機,等候領導電話。晚上,有領導和我通了兩次話,并叫我第二天早上8點到市委去。第二天,我去了。這位領導說解鈴還需系鈴人,要我上網去澄清事實,挽回影響。我說這樣不好,因為我的前后態(tài)度如果反差太大,反而會更讓人懷疑我受到了外力因素的左右。對我的這個說法,有關部門和領導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堅持讓我重寫東西發(fā)網上去,一種認為屎越挑越臭,還是不要再動,新聞熱潮自然平息。最后,前一種意見占了上風。
我說,我不會寫,我也不知道怎樣寫才能合你們的意,你們給我一篇東西,我肯定會以我的名義拿到網上去發(fā),你們盡管放心!
我心里想的是,如果他們給我什么,我會原封不動地發(fā)到網上。即便網友會認為我出爾反爾,認為我晚節(jié)不保,我也不覺得羞恥。因為這也是在忠實記錄一段真實的歷史——中國新聞的歷史。
      這篇文章最終決定由公安局宣傳處寫好后給我,讓我改成我的口吻后發(fā)給市委宣傳部審,審過后再由我以我的名義發(fā)到網上去。我一直等到凌晨兩點,文章終于來了。我沒有改一個字,我給市委宣傳部的宣傳處長打電話,再次重申,最好不要發(fā),我不擔保發(fā)了這個東東之后,不會帶來更壞的影響。
第二天,我接到通知,市委有關領導改變主意了,不發(fā)這篇稿了。隨后,一切似乎歸于平靜。但我知道,事情不會就這樣過去,我一直都在擔心,擔心有一天會被秋后算帳
不幸的是,一切的擔憂都成了事實。曾經抱有的萬一之想在3個多月后宣告破滅。
106日,我接到一個北京網友的電話,說他專程到成都來看我,他花了一萬塊,請作曲家為李思怡寫了一首紀念的歌,想把刻著這首歌的光盤給我。我自知自己處境敏感,不想接待這位身份不明的人,但又覺得不能辜負這樣一個熱心人,于是去了。去了才發(fā)現,在座的還有另幾位成都本地的朋友。一介紹,才知道他們都是本地的作家或高校老師,其中一個叫冉云飛。我也沒有介意,大家一起吃了頓飯,喝了會兒茶也就散了。
108號,領導找我談話,問我106號見了哪些人。我如實說了。領導說那個北京網友是一個民運分子,那幾個在座的成都本地朋友中有幾位是參加過六三加一那次活動的。我說我不懂政治,也不懂何謂民運。我說的都是實話。我是一個只有高中文化的女人,我真的不懂政治也對政治毫無興趣,我只是單純地憑著一個記者的職業(yè)道德和做人的良知在從事我的職業(yè)。但這時我意識到了后果的嚴重。因為,我參加一個私人聚會,卻會這么快就被某些部門掌握得一清二楚。我顯然已陷身一個看不見的漩渦,欲拔不能,也無人可救。這次和以往得罪了別的黑惡勢力不同——1999年,我曾因報道得罪了成都的黑老大。黑老大揚言要以十萬買我人頭,我也不曾如此害怕過——而這一次------
領導說,現在你說什么也沒有用了。沒有辦法了,事情到了這一步,只有把你調離記者崗位。并勸我:以后要兩點一線,不要與外人交往。事實上,從622日以后,我就再也沒有寫過任何負面報道了,我也沒有機會再惹事。
對這個意料中的結局,我沒權拒絕,只有接受。于是被調到新聞后勤部門,負責對外約稿,和從網上選擇國內新聞稿件。
接下來的近兩年里,除了辦公室和家里,我哪里也不去,連朋友的婚禮都不敢參加。因為,我不知道還有哪些看不見的危險在等著我,我也不能給我的親友帶去不可預見的危險。我經常接到陌生人的電話,并明顯地感到對方在錄音,我在網上看到,不時有關于我的謠言和虛假報道-------那種感覺之恐怖,是我這個普通的女人從來不曾體會過的。有好幾次,我都險些崩潰!
我曾是一個工作狂。那段時間里,我只能朝九晚六,看著同事們進進出出忙忙碌碌,卻只能袖手旁觀。那段壓抑而痛苦的日子我?guī)缀鯖]有勇氣回想。有好多次,我開車在回家路上,看著一城燈火,卻只覺無比的孤獨和脆弱,我常常有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我只有不停地對自己說,生活就是在不停地選擇。你選擇了,就要承受這個選擇所有的后果。當初我如果選擇沉默,則這個案子就會石沉大海,皆大歡喜。但我會受一輩子良心的折磨,那種自我嫌棄的滋味也未嘗就比現在的狀況更好。
我也經常會接到一些匿名電話,向我通報公安內部的一些有關此案的情況。這些人也許目的各異,但卻讓我一直對事件的動態(tài)和內幕了如指掌:我知道了當事實習警官牟羽的冤屈,也知道了小思怡在世上的最后一餐飯是半碗白米飯和一碗蘿卜豬蹄湯,也看到了穿著圓點花裙子的小思怡那高度腐敗、爬滿蛆蟲的尸體照片---------我仿佛離這個事件越來越遠,卻仿佛又離這個事件越來越近。
那是一段食不知味,睡不安枕,醒時若夢,睡時若醒的日子。
20031212日,是我老公的生日。他特地從北京回來了。我向報社請了假,說是陪老公過生日。清晨4點鐘,我們起床,開車前往150多公里外的樂山市馬邊縣。李桂芳解除強戒后,直接被公安送到了那里的大姐家。小思怡就葬在那里。雖然全國媒體都在追蹤。但沒有人能了解到更多的情況。只有我知道一切內情。我把這些情況都提供給了我老公任職的新聞周刊。年底,新聞周刊要做中國2003十大新聞事件的回放。于是,我們相約在他生日這天,去為小思怡掃墓。
非常感謝我的老公,他不僅是我的愛人,更是我的人生導師。雖然我們性格迥異,但在大的價值觀和人生追求上,我和他是同道中人。因為有他,無論人生有何風雨,我都能勇敢面對。即便是出了這樣的大事,我老公也只幽默地笑著安慰我:只要你相信自己做得對,那就不必痛苦。想想韋小定同志說的吧,總不能既想當英雄,又想摟著粉頭唱十八摸吧?
我本正愁腸百結,聽他此言,破涕一笑,從此不再糾結。
由于樂山至馬邊正在修路,我們來回花了十多個小時。我們給小思怡買了玩具熊,水果和糖果。她的大姨和姨父帶我們去掃了墓。李桂芳和我通了電話。據說,她領到了十萬元補償。大約一兩年后,她又給我打過電話,抱怨公安事情過了,也不再管我了,她已把所有補償耗盡,希望我再幫幫她。我一聽就知道她肯定還在吸毒,我無法控制對她的憤怒和嫌惡,在痛罵她幾句之后,就不顧她的苦苦哀求掛了電話。到如今,我也不知道這個女人的死活了。
20043月下旬,我再也無法忍受那種無聊的日子。我向報社提出,即便不能作記者,也讓我回到一個能寫作的崗位吧。我曾經酷愛寫作,14歲就開始寫長篇小說,到16歲時已經完成過72萬字的武俠小說、11萬字的青春校園小說各一篇。我是因為作家夢破,才會當記者的。我因為當年的心理障礙,已封筆十二年不曾寫過小說,F在我想為報社的特稿版寫小說連載。報社同意了。
我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寫出了《最后一頁》,這篇小說在網絡上先連載,后在報紙上連載,引起了轟動。為報社增加了幾萬發(fā)行量。這本小說已于20051月出版,并將于今年下半年被改編成電視劇。
隨后的幾年里,寫小說和為報紙的情感熱線版采寫情感故事,成了我的主業(yè)。曾經在成都媒體圈一線奮斗了8年的我,就此逐漸淡出新聞舞臺。又過了5年,我辭職了,徹底告別了自己曾經深愛、曾經想要為此奮斗一生的新聞行業(yè)。
李思怡事件,是我從業(yè)生涯中最深的痛,也是我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點。為此,我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但,人有所不為,有所必為。我,從不后悔,也永不后悔。
曾經,十六歲的我一心想當作家,未料作家夢破,高考落榜,只能去報社打工;打工過程中有幸通過自己的努力轉為了新聞記者,我人生中20歲至33歲的13年最黃金的時光都付給了新聞行業(yè),而這段經歷也給了我最豐厚的經歷,讓我的人生境界從此不同。最后,我還是又離開新聞行業(yè)回到了文學創(chuàng)作的路上,這真是有心栽花花不發(fā),無心插柳柳成蔭。
其實,一條路看似走到了盡頭,只是命運在提醒你走另一條路。這些年,我走了一個好大的圓,終于又回到了起點。
去年,朋友請我去吃魚火鍋。席間她的另一位朋友知道了我是誰,突然控制不住地有些憤怒。原來,他曾經也是公安系統(tǒng)的人,經過多年拼搏,在2003年的時候,本有機會獲得提拔?烧且驗槲覉蟮赖睦钏尖讣,讓成都市公安系統(tǒng)大地震,他的前途也因此斷送。他說,你知道嗎?像我們這種體制內的人,一生中沒有幾次往上走的機遇,一旦錯過了,一輩子也就完了。但他發(fā)完牢騷之后,居然敬了我一杯酒。他說:于我個人的人生,你起了很不好的作用!但我還是要敬你一杯酒,因為我也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我知道,你做的是對的!我應該敬你!
這杯酒,我和他都喝得感慨萬千!我知道,體制內也暗藏著許多良心和熱血。就在當初我去有關部門作檢討時,一位小小的科級官員也曾趁領導不在,制止了我機械地背誦式地檢討。他壓低聲音說,這會兒領導不在,你就不用作這些表面文章了。你沒有錯,你是對的!錯的是我們!我當時很愕然,隨后有些小小的感動。但感動之后便是深沉的無力感。因為即便還有些良心和熱血,但在身不由己地運行之中,整個人的言行模式都已被同化和固化,縱然靈魂深處還藏著些許是非和羞恥,又有何用呢?他們還不是依然一邊羞恥著一邊自我原諒著繼續(xù)推動原有的程序!
十年過去了,我個人的命運,一如釀酒,九蒸九醅之后,更顯醇厚滋味。但我的祖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卻依然停滯不前。每次看到各種兒童被拐賣、被傷害的事情,我都悲憤心疼不已。今天,南京發(fā)生的慘案,再次揭開了我心中十年前的舊傷疤。
習總說的中國夢,應該不僅僅是強國夢,不僅僅是航母下海神十升天,還應該是富民夢,是讓每個弱者都能免于恐懼、找到向前的動力的夢!我期待著又一個十年后,我親愛的祖國能有所不同,至少,不會再有李思怡,也不會再有陳水總-----


責任 道義 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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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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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0 8: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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